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起始日期通常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出生日期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除非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特别许可。因此,如果一个人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并且没有涉嫌犯罪的记录,那么他或她通常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起始日期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