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期间的伤残职工应按照医疗机构的伤残鉴定结果,参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伤残职工在养伤期间需要提前回去上班,应当经过医疗机构和企业的评估,并获得企业同意,同时需要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和备案。
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提前回去上班可能会对伤残职工的康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