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经批准后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1。
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1。
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1。
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1。
法院在确定受理某个行政案件后,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就是否支持强制执行的申请作出裁定。对于不应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对于应予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会交由专门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2。
执行措施可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执行案件归档后,法院会定期对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公正,并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