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康氏留余家训全文:
留耕道人四留铭
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
盖造物忌盈,事太尽,未有不贻后悔者。高景逸所云:“临事让人一步,自有余地;临财放宽一分,自有余味。”推之,凡事皆然。坦园老伯以“留余”二字颜其堂,盖取留耕道人之铭,以示其子孙者。为题数语,并取夏峰先生训其诸子之词以附之。曰:“若辈知昌家之道乎?留余忌尽而已。”时同治辛未端月朔,板桥弟郑燮书。
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