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失信记录的消除时间是由国家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在银行信用卡、贷款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一般情况下会在逾期后 90 天内被记入征信报告,如果这些失信记录已还清,则会在下一个月被自动消除,也就是说,失信记录一般会在 3-4 个月内被消除。
但是,如果个人的失信行为比较严重,如恶意逃债、涉嫌欺诈等,银行有权将失信记录保留在征信系统中,时间长短没有明确规定,可能会被保留多年。此外,如果个人因逃废债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记录则会被保留在征信系统中,直至法院解除执行。
因此,对于银行失信记录的消除时间,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的违约行为和银行的处理方式来确定,一般来说,逾期还款的失信记录会在短期内被自动消除,而严重失信行为所产生的记录则会被保留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