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噪音标准根据不同区域、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二类混合区"与"商业中心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工业集中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