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是书写中用于表示语气、语法结构和逻辑关系的符号。常见的标点符号及其名称和用法如下:
1. 句号(。):用于表示句子的结束。
2. 逗号(,):用于分隔并列成分,标点架设成分或句子成分,增加阅读顿号,表示顿逗等。
3. 问号(?):用于表示疑问句。
4. 感叹号(!):用于表示感叹或强调。
5. 冒号(:):用于引出例证、解释、下文、并列成分、引语、下文解释、划分段落等。
6. 分号(;):用于分隔并列分句;引导说明性的分句或成分。
7. 双引号(“”):用于引用别人的话或表示特殊含义。
8. 单引号(‘’):用于引用别人的话、表示特殊含义,引用诗句、成语、方言等。
9. 括号(()):用于插入补充说明或引用外部文字。
10. 破折号(—):用于连接主体句和解释句,或表示突发情况,或进行连接、转折、对比、对等、条件或因果的关系。
11. 书名号(《》):用于标注书名、期刊名等。
12. 省略号(...):用于表示省略或语气的未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