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一般可分为五种分类:1. 普通法系:英、美、加等国家的法律体系属于普通法系,其法律主要以判例法为基础,逐步发展法律体系。
2. 大陆法系:中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该国家法律主要以成文法为基础,较为严谨系统。
3. 伊斯兰教法系:主要是伊斯兰国家的法律体系,其法律主要基于《古兰经》和《哈迪斯》。
4. 民法法系:目前具有代表性的是拉丁美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其法律基于大陆法系及法典法制。
5. 常法法系:也称为海洋法系,其法律规则主要由国际惯例和习惯形成,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接受了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