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天津的社保转到其他区域,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进行异地转移,其他社保项目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暂时无法进行异地转移。此外,转移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操作时请务必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