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7月份开始辽宁省社保省统筹。
从2020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和待遇支付项目,不得将统筹外项目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违规列入基金发放的项目和人员,必须予以清理纠正。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项目要单独立户建账,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