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主要有以下依据:
1. 证据规定的要求不满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等基本要素,如果这些要求没有被满足,那么相应的证据就不能用于认定罪名。
2. 证据的证明能力不足:证据要够充分、够有说服力,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如果证据的证明能力不足,那么就不能用于认定罪名。
3. 证据不足以凭借衔接起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在认定罪名时,需要依据证据间的逻辑关系、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衔接,如果证据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和相互印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就不能用于认定罪名。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那么或许会导致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罪名。此时法庭可能会判定被告人无罪或依据事实不足而不予追究责任。
因此,当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证明不足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就此向法庭提出异议,要求排除证据或者挑战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列举、分析证据证明不足的理由,以期获得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