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可以办理积分,需要具有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报时必须选择新政策,方可积分。详细内容可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中“居住”指标的有关调整内容。此调整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