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顺位:持有100%产权且房子户口一致,落户时间越早位置越靠前;
第2顺位:原住民拆迁搬走的,可以继续安排学位;
第3顺位:房子在本学区,但是落户在香洲区其它学区;
第4顺位:已购买本学区房产,但是房产证没办下来;
第5顺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在本学区内;
第6顺位:有房但是历史原四没有房产证的;
第7顺位:租住政府公租房的;
第8顺位:房产在学区内,但是只有部分产权;
第9顺位:有房产但是学位被占用或者有户口无房(集体户口);
第10顺位:截止报名后办理房产证、落户香洲或香洲户籍学生补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