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有加班费。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的,工作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300%。
但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一般没有加班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