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豫办〔2014〕
36号),经研究,省直党政机关厅级及以下来宾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为不超过150元/人(不含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