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