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收款实际未发生销售,应该将其视为预收款项。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将这笔收款记录在负债账户中,作为预收账款。随着实际销售的发生,应当逐步计入收入账户中,直到预收账款完全消耗。
如果可能存在资金退回的情况,应当对该笔预收款进行备案和追踪,以避免发生违规问题。
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财务流向,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