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时间原则上均为当年的1月1日—10月24日。
鉴于目前还有许多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条件的参保群众未按时缴纳个人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为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请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条件的参保群众按时足额缴纳个人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