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存在的。
2. 这个政策是针对在1949年10月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工作10年及以上的干部和职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二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工作5年及以上的干部和职工,可以领取国家给予的一次性离休金;三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工作1年及以上的干部和职工,可以领取国家给予的一次性物质补贴。
3.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变化,现在的离休政策已经不同于当时的政策,但是49年前参加革命的人员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