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当时大岭山地区已经有人定居,距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明朝时,大岭山属于东莞县恩德乡第九都管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岭山属于东莞县二区管辖。1953年,它成为第三区的一部分。1957年底,建立了金桔大乡。1958年3月,大沙大乡从金桔大乡中分离出来,同年9月并入寮步大乡。10月,寮步人民公社成立。1961年6月,大岭山人民公社从寮步人民公社中分离出来。1983年11月,公社被撤销,设立了大岭山区公所。1986年11月,大岭山区撤销区设镇,成立了现在的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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