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2023 年 11 月 10 日——12 月 20 日。
2. 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2023 年 11 月 10 日——12 月 20 日。
3. 本市各类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学生:2023 年 11 月 10 日——12 月 20 日。
注意:以上时间为 2023 年的缴费时间,后续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此外,已参加 2023 年度居民医保的市本级城乡居民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按上述规定缴纳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