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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缴费标准
时间:2025-04-13 02:59:44
答案

一)自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

(三)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四)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

(五)单位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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