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湖南)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陕西)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四川)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