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65%,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钱700元,报销比例55%,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1000元,报销比45%,
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报销内,都可以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