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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之后门诊的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时间:2025-04-13 05:58:14
答案

不能报销门诊费,原因如下: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为原则,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无须另行缴交普通门诊费即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所需普通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列支和财政补助构成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实行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机构79元)进行筹资,其中市财政补助6元,县财政补助3元,其余由统筹基金列支,筹资水平相对较低。

(二)由于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水平有限,因此我市采取人头包干结算制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人数统筹使用人头包干费用,不设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若不实行选点和人头包干结算,将无法合理分配和结算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无法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作因此,按照当前我市普通门诊的筹资水平和结算办法,放开普通门诊选点就诊条件仍未成熟。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的,可由选定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选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报销,参保人自行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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