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议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给予奖补,用于绿色生态规划的编制和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的补贴。
二是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绿色建筑项目,财政、水利、物价等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在水资源费征收时给予政策优惠的具体措施。
三是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