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在男方家上户口,应遵循以下步骤:
携带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以及男方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报县公安局审批。在某些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通过后,可以选择网上迁移户口,或者携带“户口准迁证明”回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完成上述步骤后,女方落户在男方家,可能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