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和哺乳期享有的假期和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因此,如果您在怀孕期间或生育后一个月内辞职,您可能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但是,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连续缴纳了一定期限的社保或公积金,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或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相关的生育津贴。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