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第三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
申请人不服(202 )民初第 号民事判决,提出申请。
申请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第三人不承担责任或发回重审。
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某某纠纷将被告诉至法院,后被告申请追加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申请没有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应驳回其申请。
此致
某某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