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大病医疗互助的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将已填写的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请注意,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会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另外,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如果申请增加病种,需要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