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用林地需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审批程序: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林业主管部门在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应当严格控制临时占用林地的范围和用途,明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要求,并现场核实用地位置和界限。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林地,不得改变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在批准使用的期限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再申请临时占用林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程序请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