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站用农民责任地承包地需要补偿3年。
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集体站用农民责任地承包地实施补偿时,应当补偿3年的地租。
这是因为集体站使用农民责任地承包地会在短时间内占用农民的土地,导致农民的耕作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因此,在法律上规定必须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可以选择放弃或者继续承包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站用农民责任地承包地的补偿形式和标准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