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旁听时,应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或交谈。如需提问,应举手示意,经法庭许可后,方可发言。发言时应使用尊重的语言,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不得对法庭审判活动进行录音、摄像或拍照。
不得对审判人员、当事人、证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侮辱、诽谤或威胁。不得有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旁听人员应遵守法庭的秩序,服从法庭的指挥,不得做出任何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