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董事会召开通知应当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规定,通常为提前七天至十五天。这样可以确保董事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安排日程参加会议。另外,通知中还应包括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程、会议目的以及需要讨论的议题等内容。
同时,通知还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董事会成员,并且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等方式发送。这样可以确保所有成员在会议召开前都能够充分了解并做好准备,从而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