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 万元,菜地平均每亩补偿 15 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 万元,菜地平均每亩补偿 15.6 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 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 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 万元。
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