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城所在地社旗镇,史称赊店,因东汉时刘秀举义兵赊旗而得名。 1965年11月13日,国务院第159次全体会议批准设立社旗县。县人民政府驻赊旗镇,将原镇名改“赊”为“社”,偕原赊旗之音,寓意“社会主义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