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自选房之日起 10 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申请保障资格经过的流程有:
初审: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