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与工作无关的费用,如电费等。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应当全额支付,不得无故扣除。而电费应当由公司承担,不应由员工承担。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承担电费,员工可以拒绝,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同时,如果公司已经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电费,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退还要求,公司应当立即退还。
因此,公司要求员工承担电费是不合法的。